2024年湖南女子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04:33湖南女子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女子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中意一路16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1538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女子學院。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達到專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女子學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創辦于1985年,2010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21年獲批湖南省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所公辦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國三所獨立設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全國婦聯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國女子高校聯盟理事長單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4年面向23個省(區、市)招生,男女生兼招。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以往年招生計劃分配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情況、專業發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二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學校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使用預留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見下表。
湖南女子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一覽表
專業名稱 |
所在院系 |
學制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
非改革省份 文理科要求 |
會計學 |
商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財務管理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市場營銷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人力資源管理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物流管理 |
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數字經濟 |
商學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只招理科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漢語國際教育(師范)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英語(師范)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英語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網絡與新媒體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時尚傳播 |
文學與傳播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學前教育(師范) |
社會發展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社會工作 |
社會發展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女性學 |
社會發展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家政學 |
社會發展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老年學 |
社會發展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旅游管理 |
旅游與航空管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酒店管理 |
旅游與航空管理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
旅游與航空管理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空中乘務(專科) |
旅游與航空管理學院 |
三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視覺傳達設計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產品設計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美術學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音樂學(師范)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四年 |
42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音樂表演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舞蹈編導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只招理科 |
數字媒體技術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只招理科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四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只招理科 |
人工智能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四年 |
4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只招理科 |
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最終學費標準以上級部門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