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理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1:33:31湖南理工學院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國家政策和湖南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學科發展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按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通過規范渠道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根據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預留少量招生計劃,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50個,在31個省市招生。
專業名稱 |
院系 |
學制 |
學費標準 |
新高考選科/未新高考文、理 |
備注 |
思想政治教育 |
馬克思學院 |
四年 |
4000 |
歷史+思想政治/文史 |
師范 |
法學 |
法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知識產權 |
法學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理工 |
|
漢語言文學 |
中文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師范 |
漢語言文學 |
中文學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秘書學 |
中文學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英語 |
外語學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師范 |
英語 |
外語學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朝鮮語 |
外語學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管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人力資源管理 |
經管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會計學 |
經管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金融工程 |
經管學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經管學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理工 |
|
新聞學 |
新聞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廣告學 |
新聞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網絡與新媒體 |
新聞學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學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學/理工 |
師范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學院 |
四年 |
45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物理學 |
物電學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學/理工 |
師范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物電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物電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物電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化學 |
化工學院 |
四年 |
|
物理+化學/理工 |
師范 |
應用化學 |
化工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應用化學 |
化工學院 |
四年 |
|
物理+化學/理工 |
中外合作 |
化妝品技術與工程 |
化工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藥學 |
化工學院 |
四年 |
|
物理+化學/理工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工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機械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機械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機械電子工程 |
機械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機器人工程 |
機械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電子信息工程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通信工程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自動化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人工智能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軟件工程 |
信息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土木工程 |
土建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建筑學 |
土建學院 |
五年 |
5900 |
物理/理工 |
|
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
土建學院 |
五年 |
5900 |
物理/理工 |
|
水利水電工程 |
土建學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學/理工 |
|
音樂學 |
音樂學院 |
四年 |
6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
音樂教育 |
音樂學院 |
四年 |
5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師范 |
舞蹈學 |
音樂學院 |
四年 |
8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
體育教育 |
體育學院 |
四年 |
4000 |
體育歷史、體育物理/體育文、體育理 |
師范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體育學院 |
四年 |
5900 |
體育歷史、體育物理/體育文、體育理 |
|
美術學 |
美設學院 |
四年 |
54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師范 |
美術學 |
美設學院 |
四年 |
8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
視覺傳達設計 |
美設學院 |
四年 |
8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
環境設計 |
美設學院 |
四年 |
8000 |
藝術(不分科類)/藝術文史 |
|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四條體育教育、應用化學等專業要求報考者無色盲、色弱。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要求形體端正,沒有殘疾。
第十五條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市)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十六條根據考生所在。▍^、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檔成績作為排序基準成績。
第十七條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即以投檔成績高低為依據,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不服從調劑即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市)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文史類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綜順序,優先錄取高分者,理工類按數學、語文、外語、理綜順序,優先錄取高分者。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則志愿順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市)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首選歷史科目組)或數學(首選物理科目組)、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二十條若批次投檔生源不足,則按生源省份相關規定征集志愿。我校將按照公布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