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6:33常州工學院
報考我校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各專業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我校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各專業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的省統考專業成績見《常州工學院2024年藝術類專業與省統考子科類對照表》。對于進檔的考生,我校以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為錄取依據(若生源省份無明確的投檔規則,則按照江蘇省對應類別的投檔規則計算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對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對于進檔后,專業志愿未被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調劑專業依據。
第十九條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1.2024年,我校飛行技術專業(高中養成培養模式)在江蘇、天津、河南招收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2.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需達到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且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當地當年英語單科總分的60%。對于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背景調查和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3.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的詳細要求見《常州工學院2024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面向高中生)》。
第二十條按照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工科類5800元/生·學年,理科類5500元/生·學年,文科類5200元/生·學年,藝術類680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26400元/生·學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執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常州工學院赫特福德學院各專業國內學費51000元/生·學年;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中方學費標準同其他普通類學生的學費標準,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收費標準依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執行,每學年1000~1200元。高職與本科“4+0”聯合培養項目招收學生錄取后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生活,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由培養學校按規定收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有完善的“獎、助、勤、貸、補、減、免”資助體系,構建了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有效融合的長效機制,全面服務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新生入學時,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19-88510088,招生網址:http://zsw.czu.cn,學校監督檢查室投訴電話:0519-88510052。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常州工學院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