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0:52:05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章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學校名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2.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3.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4.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5.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6.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工程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1.河北工程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2.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3.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招生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錄取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2.學校的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層次錄取批次及要求,均以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結果為準。學校不預留計劃。
3.對于未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含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專業之間不設級差”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對于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錄取。
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安排,同一專業組的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
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時,對進檔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4.同分考生處理辦法
河北省考生同分時,依次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外省(市、自治區)考生同分時,遵循各省(市、自治區)同分錄取規則執行。無明確規定時,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擇優錄取。
5.藝術類錄取規則
(1)河北省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科提前批B段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錄取采取平行志愿投檔,在專業、文化成績等均達到我省藝術類相關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的原則,將控制線上未錄取的有志愿考生,結合高校各專業(類)要求,依據高校各專業(類)調檔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內蒙古藝術類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