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術學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4-05-22 21:38:58廣州美術學院
第十七條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書法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在廣東省報考本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報考我校“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各?紝I,須參加對應科類的省級統考并且成績合格,對應的?碱愋蛯I成績合格(即取得校考合格證),才有資格被我校錄取。各省級招辦對藝術類專業招考工作有特殊規定的,按各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面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1、藝術類(?迹⑺囆g類(省統考)、建筑學、風景園林、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專業:“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2、工業設計、智能交互設計、智能工程與創意設計專業:考生必須選考物理、化學2門科目方可報考;
第二十三條我校藝術類(?迹⿲I按“網絡初試+現場復試”模式組織校考,?碱悇e分“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最終按“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分別發放校考合格證。
第二十四條錄取原則和辦法:
1、藝術類(校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美術與設計類統考成績合格,依據“美術與設計類”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汲煽儚母叩降停裱忌鷮I志愿順序,確定錄取的專業。當?汲煽兿嗤瑫r,優先錄取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對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
2、藝術類(校考)“書法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書法類統考成績合格,依據“書法類”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汲煽儚母叩降,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的專業。當校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對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
3、藝術類(校考)在確定錄取具體專業階段,因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目忌呖嘉幕煽冇性挤、標準分等多種分制,我校統一按原始分(滿分750分)進行計算,滿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4、在藝術類(?迹⿲I錄取中,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同一?碱悇e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不符合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要求的,將予以退檔。
5、藝術類(省統考)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合格,按照所在。▍^、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各省(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錄取時如有特殊要求,將按要求執行。
6、普通類專業:考生不需參加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迹鶕呖嘉幕n成績,按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藝術類(?迹“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破格條件:
按照上述藝術類(?迹⿲I錄取原則錄取后,在“美術與設計類”?紝I錄取名額未滿的情況下,?汲煽兾挥谛?己细窨忌倲档那10%(小數向下取整)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5%(小數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汲煽兣判颍筛叩降鸵来纹聘皲浫。當?汲煽兿嗤瑫r,優先錄取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對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計劃錄取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