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單招章程(2)
2024-05-20 22:06:17網絡轉載
考試時間 | 考試內容 | 備注 | |
4月8日(周一) | 09:00-10:30 | 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高中考生和退役軍人) | 考試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 |
14:00-17:00 | 文化素質筆試+職業技能筆試(中職和社會考生) | ||
4月9日(周二) | 08:30-12:00 | 面試(所有考生) | |
14:00-18:00 | 面試(所有考生) |
(七)相關要求
考試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4月7日14:00-18:00可在我校東北門門外查看考場分布圖。報名、考試期間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第七章招生專業和計劃、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2024年我校單獨招生計劃2000人(含退役士兵單列計劃20人,技能拔尖人才單列計劃10人),招生專業和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信息網面向考生公布。錄取時各專業招生計劃可根據報名人數進行調整,單獨考試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職高專批次統招計劃。
(一)錄取原則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1.學校依據單招總計劃和普通高中類、中職社會類兩科類考試人數,確定各科類計劃分配比例,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依據各專業計劃數劃定各科類擬錄取分數線。在擬錄取分數線上依據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擬錄取,總分相同的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依據文化知識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進行排序錄取。若考生所報第一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對于服從調劑的按照考生其他志愿依次從有空余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剩余計劃,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可調整使用。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合格分(200*60%=12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我校將在考生報名后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符合資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單進行認定。退役士兵考生在單列計劃內擇優錄取。
3.數字媒體技術、航空物流管理、飛機機電設備維修、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移動應用開發、工業機器人技術、汽車智能技術專業為我校產業學院專業。單招錄取的產業學院考生,學習就讀地址根據教育廳核準的辦學地址另行通知。
4.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單招只招收技能拔尖人才,非技能拔尖人才報考本專業,第一志愿視為無效志愿,只參考剩余志愿。
(二)錄取流程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結果,單招考生的錄取通知書隨普通高招錄取的新生一同發放。
第八章報到和復查
第十八條考生錄取后按新生報到須知相關要求到校報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頂替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十九條相關政策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九章收費標準和資助措施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
學校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文件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專業不同分別為文史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學校住宿費標準為6人間,暫定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已形成完備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獎、助、貸、緩等一系列助學措施。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學校獎學金;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16000元/學年以內)以及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同時在新生報到期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確保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畢業待遇
被錄取的單招考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條件的,統一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與國內眾多知名企業及單位保持著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經常性組織校企就業推介、雙選會,積極向畢業生推薦就業崗位。
第十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及責任追究,并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電話:0371-66727168
監督郵箱:jw@zzcsjr.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為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唯一主體,沒有向社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虛假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凡在單獨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
招生咨詢電話:0371-536716165367191961701113
學院網址:http://www.zzcsjr.edu.cn
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鄭財院招生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