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4-05-16 19:50:35網絡轉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面向普通高中類、中職類考生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代碼:13979(國標代碼)
第五條學校地址:廈門市集美區后溪鎮興溪路879-889號(郵編361024)
第六條類型層次: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層次,學制三年
第七條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九條招生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處理招生日常事務。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及計劃:2024年學校面向考生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各專業招生計劃通過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學校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組織實施。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標準,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我校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規則。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3.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學校根據福建省招生政策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
4.2024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5.學校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文件精神安排錄取的各項工作。
第十四條考生可享受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照顧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所有專業無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
第十六條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
第十七條教育類專業、醫藥衛生類專業不招收有傳染性疾病或有嚴重身體缺陷的學生,其他專業招生時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在錄取結束后,將給每一位被錄取的學生寄發加蓋學校公章及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福建省教育廳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網站招生專欄查詢預錄取情況。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執行。
1.學費標準:
(1)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工商企業管理、商務英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機電一體化技術、社會體育專業,每生11800元/學年。
(2)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廣告藝術設計、建筑室內設計、動漫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學前教育、建設工程管理、健康管理、工程造價專業,每生12800元/學年。
(3)軟件技術、護理、跨境電子商務,每生13600元/學年。
(4)文化創意與策劃,每生13800元/學年
(5)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專業,每生15800元/學年
(6)物聯網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每生16800元/學年。
2.住宿費收費標準:學生公寓(有空調、獨立衛生間、陽臺)住宿費6人間1700元/學年/生,7人間1500元/學年/生。
3.其他代辦費:
教材費、軍訓服裝費、保險費、體檢費等費用,詳細清單待入學注冊時告知,約為2000元左右,均以當年實際收取為準。
上述學費和住宿費如有調整,按物價管理部門最終核定標準執行。代辦費由學校代收代支,嚴格遵守“專款專用,不得盈利”的原則,每學年按實際發生額結算一次。
第二十條學校對學生學費的管理、對已收取費用報到后又退學的退費辦法均嚴格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管理
第二十一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向學校提出延遲報到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延遲報到,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在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及身體健康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根據復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三條畢業及就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學院提供就業指導,并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第八章資助體系
第二十四條學校根據國家規定推薦優秀學生參評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和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校設立多個社會/企業獎學金,根據各資助單位/企業要求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國家助學金,對于符合條件的學生分別給予4500元/年或2800元/年的經濟補助。學校還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部分生活費用問題。對于符合學院學費減免條件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將根據規定酌情減免部分學費。學校鼓勵經濟困難學生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通過生源地貼息貸款的方式解決就學期間的費用問題,學校按上級規定還設有家庭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以保障每一位學生順利入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可登陸學院閱讀或來電咨詢招生信息。
我院招生辦網頁:網址:http://www.xmx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