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民族大學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24-03-28 22:10:13大連民族大學
四、錄取原則
(一)美術(設計)學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線,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情況控制在藝術類專業所有計劃的100%比例范圍內,以“分數優先”為錄取原則,按考生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對使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定的投檔成績,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使用順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60%+專業課成績×40%,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對實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轄市),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我校所有美術(設計)學類專業不限選考科目。
5.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錄取:
①分文理類和“3+1+2”模式的省(直轄市),藝術文或歷史學科類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排序;藝術理或物理學科類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②不分文理類和學科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排序錄取。
(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區)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線,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各省根據生源情況控制在專業計劃的100%比例范圍內,以“分數優先”為錄取原則,按考生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對使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按所在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定的投檔成績,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使用順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60%+專業課成績×40%,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對實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轄市),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不限選考科目。
5.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錄取:
①分文理類和“3+1+2”模式的省(直轄市),藝術文或歷史學科類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排序;藝術理或物理學科類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②不分文理類和學科類省(自治區)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排序錄取。
6.鑒于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主要面向民航領域培養專門人才,對形象氣質和身體條件有專門要求,建議“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身高175cm-185cm”,身體條件需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中乘務員及安全員的體檢相關標準。
五、領導機構、監督及復查機制
1.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在學校本、預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藝術類招生工作的重點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接受社會或考生對校內招生工作人員涉嫌違規違紀或失職失責等問題的舉報并進行查處。
3.新生報到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將對藝術類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和專業復試,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通報,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如有其他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