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4-03-25 13:03:05浙江理工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浙江理工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代碼和全稱:10338、浙江理工大學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理工大學
第八條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928號(下沙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康泰路8號(臨平校區)
第九條學校簡介:浙江理工大學是以工為主,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理、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重點建設高校,學校進入“三校區一中心”的發展新格局。學校前身蠶學館創辦于1897年,是我國最早創辦的新學教育機構之一,1964年由國務院定名為浙江絲綢工學院,2004年更名為浙江理工大學。1959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以及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僑學生和對港臺免試招生資格。學校入選首批50家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教育部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學校現有本科招生專業58個,其中“雙萬計劃”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2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9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4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8種,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個;化學、材料科學和工程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3‰,植物學與動物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37759人(含獨立學院),其中研究生8385人。現有教職工2600余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發達國家院士2人,正高職稱教師350余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400人。具體招生專業類別、所含專業、計劃數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需的選考科目范圍如下表。
測試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選考科目 |
計劃數 |
理工類一 |
紡織類(紡織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0 |
輕化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0 |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20 |
|
絲綢設計與工程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
生物科學類(生物技術、生物制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0 |
|
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0 |
|
化學類(應用化學、材料化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0 |
|
理工類二 |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5 |
應用物理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0 |
|
土木類(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管理)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0 |
|
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
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5 |
|
工業設計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0 |
|
電氣類(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0 |
|
經管人文類 |
經濟與貿易類(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
不提科目要求 |
15 |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5 |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日語)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
新聞傳播學類(傳播學、漢語言文學)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
行政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
社會工作 |
不提科目要求 |
10 |
第十四條報名條件
1.普通類:品學兼優,素質全面,志向遠大,身心健康,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已經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且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須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報名。
2.特長類:報考特長類考生須符合普通類報名條件,且符合我校規定的獎項或賽事要求,獎項或賽事詳見浙江理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
第十五條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http://zs.zstu.edu.cn)進行分測試類別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2日9時至2024年3月15日16時。申請人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人限報1個測試類別。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生成《浙江理工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并用A4紙打印。
(二)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3M)在2024年3月15日16時前上傳到報名系統中,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具體上傳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在線填寫、提交打印(一頁內),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拍照上傳。
3.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資格證明材料: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后拍照上傳。
4.特長類考生須另外提供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浙江理工大學的理由、目標專業、進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拍照上傳,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別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順序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2.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3.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表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
第五章選拔程序和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六條初審
1.普通類:學校按照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學考等第折算成績,分測試類別從高到低,以10倍招生計劃比例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公示。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折算方法為: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取高的等第),滿分為100分。同等條件下,參考學考等第及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入圍。
2.特長類:經學校認定滿足特長類報名條件者,按獲獎等級,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倍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不占普通類比例名額),并公示。
第十七條綜合測試
1.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具體以通知為準)。綜合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潛質,綜合測試滿分為150分,最終成績四舍五入取整數。測試順序抽簽確定,全程錄像。
2.學校按照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數8倍比例,分測試類別確定獲得“三位一體”綜合測試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入圍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
第六章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4年統一高考,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且高考總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90%,在普通類提前批錄取;學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測試類別填報專業志愿無效。
第十九條“三位一體”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折算成滿分750分制后進行合成,具體計算公式為: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750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高考文化總分(滿分750分)×60%。
注:學業水平考試等第以考生最終獲得的成績為準。
第二十條
學校按測試類別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遵循“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專業(類)間不設級差分。
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測試類別下的專業(類)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調劑時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該測試類別下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類);如仍不足,則從該測試類別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類),直至滿額。
若該測試類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該類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類錄取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行。通過初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三位一體”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參加測試。對考生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將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具體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有關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相關公告。
第二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2號大街928號·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6843333;監督電話: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news@zst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zstu2013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學校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有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