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單獨招生方案:錄取
2024-02-27 15:57:49網絡整理
六、錄取
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由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一)根據“文化成績+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總分”的方式,按“專業優先,總分排序”的原則進行錄取,遇總分相同的情況,按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二)未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職業技能)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3月下旬在我校單獨招生網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與放棄錄取申請書,具體要求見我校單獨招生網。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當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審批并辦理錄取手續。
(四)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原則上不調整錄取專業。
(五)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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