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5 10:38:17陽光高考
荊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招生類型包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和參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試的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荊門職業學院
第六條 教育部院校代碼:14571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法人代表:王義春
第十一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軍馬場路3號
第十二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三條 學院簡介
荊門市位于湖北省中部,緊鄰武漢城市圈,是長江經濟帶極具發展活力的城市之一,已成為全國文明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城市、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國家生態示范區試點城市、湖北省歷史文化及旅游名城。荊門市交通路網豐富便利,沿江高鐵與荊荊高鐵于2020年正式動工建設,呼南高鐵已在加速建設之中。它們將進一步突出荊門樞紐城市區位優勢,同時也為在荊就讀學子出行提供便捷。
荊門職業學院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專科院校,位于荊門市國家級高新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占地800余畝,建筑面積達20萬方。辦學規模1萬余人,學校現有專任教師3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和碩博教師占比80% 以上,“雙師型”教師占比70%以上。學校涌現出一批省級名師、市級名師、市“把關人才”、國家及省、市級技能大賽優秀輔導教師等優秀教師群體。
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專業門類齊全,辦學條件優越。下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醫學院、教育與藝術學院、電子信息系、機械工程系、財經商貿系、循環化工系等七個院系,開設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助產、學前教育、環境藝術設計、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烹飪工藝與營養、現代農業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通用航空航務技術、數控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數字媒體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化工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軟件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等25個特色專業。擁有汽車裝配、智能制造兩個省部級重點教學科研中心和新能源、通用航空、循環經濟、康復護理、幼兒教育等一大批校外實習實訓合作單位,是區域性汽車裝配、機械加工、計算機應用、醫學康復、幼兒教育、商貿服務等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重要培養和輸送基地,是一所高起點、高標準、有特色的高職院校。
學校秉承“厚德精技·致知力行”的辦學理念,按照“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生學習對接”的辦學思路,與華為集團、福耀玻璃等世界500強企業聯合,推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辦學模式;與長城汽車、玲瓏輪胎、億緯動力、固潤科技等上市公司合作,試行現代學徒制培養模式,致力于提升學生專業素養,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創業;與省內外多所知名本科院校合作,開展專本連讀升學模式,致力于提升學生學歷層次,促進學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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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由黨委書記和院長擔任組長,其他黨委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各處(室、部)和院系負責人擔任成員。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負責學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項研究決策。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實施錄取工作,處理與招生工作相關的日常事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辦學實際,結合近年來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及執行情況,統籌生源質量、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產業發展趨勢和報考率,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普通類專業,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無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分配錄取專業。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自治區)錄取,執行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對象為列有招生計劃各生源省份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校各專業招生不限考生考試類別(其中,選科模式為“3+3模式”的省市考試科目要求為“不提科目要求”;選科模式為“3+1+2模式”的省市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要求為“不提科目要求”),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各生源省份確定的調檔比例。對進檔考生,按照計劃和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進檔考生成績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規則排序。
第二十三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四條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投檔后有空余計劃的省份,按照各省有關要求參加征集志愿或將計劃調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五條 學校認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據各生源省份投檔總成績和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應繳納的費用,教材費由學校代收,學生入學時預交,畢業前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以上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向學校學生工作處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 學校堅持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細化學生管理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均通過學校官網或學校微信公眾號對外公告、公示。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錄取考生專業調整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通過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3+2”中高職分段培養學生、高職單獨招生考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或轉校。技能高考學生專業調整原則上只允許在報考專業大類之中調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jmvc.edu.cn/
微信公眾號:jmvc2016
招生部門: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724-6075203
傳真電話:0724-6075290
咨詢QQ:369903130
郵政編碼:448000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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