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3-02-28 11:17:3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铮瑑灮瞬胚x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以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為宗旨。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
第十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確保考試工作秩序和招生質量,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專家委員會和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律監察機構、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章 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3年總計劃數為420名,分為非師范類、師范類和中外合作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如下:
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 | 學制 | 選考科目 | 備注 |
非師范類130 | 工程力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創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水產養殖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梅山校區,浙江省戶籍考生免學費 | |
數學與應用數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物理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生物技術(拔尖人才創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梅山校區 | |
機械類 | 1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按類招生,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工業工程專業 | |
環境工程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歷史學 | 20 | 四年 | 歷史,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漢語言文學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經濟學 | 2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師范類260 | 小學教育(師范) | 1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學前教育(師范) | 3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10 | 四年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語(師范) | 2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15分 |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物理學(師范) | 30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地理科學(師范) | 25 | 四年 | 物理,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中外合作類30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物理,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符合條件者第四學年可選赴法國昂熱大學留學,可獲中法雙文憑,法方不另收學費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
1.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志愿+考核”原則在專業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學生不參與專業類分流;
2.非師范類和師范類專業的學生限在“三位一體”招生專業(類)中申請轉專業,師范類專業與非師范類專業不能互轉(具體按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執行);
3.中外合作類專業的學生入校后不予轉專業(包括轉入和轉出)。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必須參加浙江省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非特長生:報名考生須為普通類考生。采取折計分制,將考生所有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門)成績等第折算成分數(以下簡稱學考折算分),A等折計10分,B等折計8分,C等折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學考折算分滿分為100分(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兩門學考,取較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成績)。報考學生所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成績必須為C等(含)以上(成績以2023年3月1日前取得的為準),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同時非師范類、師范類和中外合作類考生的學考折算分必須達到82分及以上。
2.特長生:報名考生須為普通類考生。采取折計分制,將考生所有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10門)成績等第折算成分數,A等折計10分,B等折計8分,C等折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學考折算分滿分為100分(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兩門學考,取較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成績)。報考學生所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成績必須為C等(含)以上(成績以2023年3月1日前取得的為準),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同時非師范類、師范類和中外合作類考生的學考折算分必須達到78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中國植物學會、中國動物學會主辦)和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浙江省中小學信息技術創作大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決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體育類: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生繪畫書法作品比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請根據報名條件,在非特長生、特長生中選擇一個通道報名(只能選擇一個,不能兼報),并在所選擇的報名通道下,在非師范類、師范類和中外合作類中選擇一類進行報名(只能選擇一類,不能兼報)。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進行分通道分類評審(即若考生選擇非特長生,則按非特長生的要求進行書面評審;若考生選擇特長生,則按特長生的要求進行書面評審。書面評審規則見第十六條選拔程序)。
2.網上報名:報名考生登錄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nbu.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或照片(要求JPG格式,務必確保清晰)上傳至“三位一體”報名系統,不需要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由系統直接生成打。
(2)材料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任職、參與各類活動情況等支撐材料(原件或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復印件),非特長生上傳支撐材料僅限5項;
。3)材料3:考生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不接受戶口本)。
將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分類上傳(報名系統有分類提示)。
第十五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15日下午15:00;
2.學校書面評審時間: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3月27日上午10:00—4月4日下午15:00;
4.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4月12日上午10:00—4月16日下午15:00;
5.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3年4月15—16日;
6.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時間:2023年4月26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