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航招飛報名入口已開啟
2022-11-01 11:16:08紅星新聞 微博
想要報考成為一名飛行員的考生注意了。按照民航局《關于使用民航招飛系統開展2023年度招飛工作的通知》安排,民航招飛系統將于2022年10月28日起,向廣大考生開放注冊功能,2023年5月31日正式關閉。所有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均須使用民航招飛系統,可通過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登錄招飛系統,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注冊、報名招飛。
據了解,民航招飛是指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本科)通過高考招收飛行學生。民航招收飛行學生工作由教育部和中國民用航空局統一領導,省級招辦統一組織,招飛院校負責實施。2023年度招飛院校將繼續在部分省市與航空公司合作招飛。
當考生在招飛系統注冊報名后,將按照通知要求,陸續參加預選初檢、民航招飛體檢鑒定、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確認有效招飛申請,參加民用航空背景調查等選拔流程。考生還需要參加高考,并根據在招飛系統上的有效招飛申請,正式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對高考成績達到招飛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學生高考志愿和高考成績,由招飛院校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新生入校報到后,還需要參加招飛體檢入校復查,合格的方可注冊獲得學籍,并繼續參加飛行技術專業的學習與訓練。
注意事項:
1。請務必通過招飛系統參加招飛選拔工作。由于飛行技術專業對考生的身體、心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在考生參加高考之前,需在招飛系統注冊報名、通過一系列選拔工作并最終確認有效招飛申請。請勿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考生注冊。
2。請務必根據招飛系統有效招飛申請填報高考飛行技術專業志愿。根據民航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考生通過招飛系統確認的“有效招飛申請”,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的依據。考生所報院校不在“有效招飛申請”范圍內的,招飛院校不予錄取。這意味著與報考其他普通專業不同,考生在高考前就提前確定了飛行技術專業的高考志愿范圍。請勿在高考志愿中填報招飛系統有效招飛申請以外的其他招飛院校,否則招飛院校無法錄取。
3。請務必在系統開通(2022年10月28日)后注冊準確的個人信息、填報招飛申請組合并參加后續選拔工作。系統將于2023年5月31日正式關閉。
4。請務必在系統開通確認有效招飛申請階段(2023年2月1日至各送培單位自行設定的截止日期)再次登錄招飛系統選擇符合要求的招飛申請組合進行確認。請務必在參加背景調查之前登錄系統對相應的申請組合進行確認!
5。請勿在注冊時填錯任何注冊信息,為保證選拔結果準確,注冊關鍵信息不得修改、刪除或撤回。
6。請勿在未填報某一申請組合或未通過某一申請組合的初檢就參加該申請組合的體檢。
7。請勿在申請組合體檢狀態為“在體檢”(即招飛系統上還未得出體檢結論)時,去參加其他申請組合送培單位組織的體檢。
8。請勿在同意招飛主管安排的體檢后無故不去,或在體檢中途無故中斷體檢,這樣會耽誤考生更多時間。
9。請勿輕易與任何單位簽訂承諾書,線下確認的有效招飛申請須與招飛系統有效招飛申請一致。
10。請勿相信任何人對考生高考錄取的任何承諾。
11。考生可選擇填報的“招飛院校+送培單位”申請組合形式和數量,由在當地安排招飛計劃的招飛院校,以及參與合作招飛的送培單位數量確定。例如,在考生的生源地招飛的有院校A、B,送培單位有A、B、C、D[C、D為送培單位(合作)],則考生可填報的申請組合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招飛申請組合在考生有效申請達到2個之前,或心理測試復測不合格之前均可增加。請注意,同樣的申請組合能且僅能填報一次,如考生之前填報了某一申請組合,無論該申請組合在哪一階段、是否合格、是否成為有效招飛申請,考生都不能再次添加同一申請組合。考生可以取消處于報名狀態(未進行初檢)的申請組合,但顯示“合格”“不合格”“審核中”的申請組合不得取消。
12。初檢中包括飛行職業心理學測驗(心理測試),一般與體檢同步進行,如考生初次參加心理測試通過,則不需要再參加,所有志愿組合的心理測試結果全部共享合格。如心理測試不通過,經招飛單位同意,考生還有一次復測機會,復測合格,則所有申請組合的心理測試全部共享合格,復測不合格,說明考生不適合從事飛行職業,考生的招飛選拔所有流程終止,所有招飛申請組合均不合格,也無法增加其他申請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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