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2-06-05 20:54:37陽光高考
第四章 錄取原則及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辦法
第十二條 中央音樂學院錄取原則:我校為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業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文考)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情況符合我校招生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各專業錄取原則,對考生的校考成績與文化課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音樂治療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2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再按照專業成績、文考成績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2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130%。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各招考方向,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2年本科(文/理)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然后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若按照專業設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以“音樂表演專業”分數線為準;如設有兩批(兩類)或以上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除標明我校所屬批、類外,以高線為準。如果有未設定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或所設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不能對應我校性質的,我校自行認定。
凡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報考手續、考試科目和要求等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簡章》及相關網絡公告。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其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籍,檔案退回原地區。
第十五條 凡2022年入學的新生均需交納學費。我校經物價部門批準,現行本科各專業每生每年學費標準為: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8000元,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本章程公布后,如經主管部門批準我校的學費標準有調整,按新標準收取學費。
第十六條 為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已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具體內容可從我校網站進行了解。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組織新生體檢,具體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被錄取后,除鋼琴、管風琴、打擊樂器(小軍鼓除外)和豎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
第十九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招考方向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央音樂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中央音樂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前輔導班,如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校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中央音樂學院陽光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央音樂學院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10-66425504、010-66425818
傳真:010-66410968
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66425663
電子郵箱:zhaoban@ccom.edu.cn
本科招生報名網址:zhaoban.ccom.edu.cn 學校網址:www.c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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