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考試
2022-05-24 18:14:29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考試
10.2022 年高考由 3 門全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和 3 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實行“3+1+2”考試模式。藝體類考生還需加考相應專業術科考試。
全國統一高考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 3 門科目,使用全國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
外語選考語種為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中的一種。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參加英語聽說考試,英語聽說考試由我省自主命題、單獨舉行。
3 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歷史 2 門科目中自主選擇 1 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 4 門科目中自主選擇 2 門組成(簡稱“四選二”)。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英語聽說、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書法術科、舞蹈術科、廣播電視編導術科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試題命制及評分參考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
11.高校招生專業按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播音與主持類(校際聯考)和藝術校考類專業,下同)劃分,對應的考試科目如下:
。1)普通類(物理)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四選二”。
。2)普通類(歷史)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和“四選二”。
。3)藝體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在普通類(物理)或普通類(歷史)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加考專業術科。
12.高考文化總成績卷面滿分值為 750 分,由考生相關考試科目的成績組成:
(1)分數構成
普通類(物理)考生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四選二”。
普通類(歷史)考生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四選二”。
藝體類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或歷史)+“四選二”。
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40%+藝術術科統考成績×2.5×60%。
廣播電視編導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60%+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成績×2.5×40%。
播音與主持類(校際聯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60%+播音與主持類校際聯考成績×2.5×40%。
體育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40%+體育術科統考成績×2.5×60%。
。2)各科目卷面滿分值
語文、數學、外語,每科目滿分 150 分;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每科目滿分 100 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按考生等級賦分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書法術科、舞蹈術科、廣播電視編導術科、播音與主持(校際聯考)術科滿分值各為 300 分。
。3)外語選考英語語種
英語科目總成績=筆試成績×13÷12+英語聽說考試成績(四舍五入取整);英語聽說考試成績=英語聽說考試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
13.本科音樂教育和美術教育專業、高職高專、民辦普通高校及獨立學院本科省統考涵蓋的藝術類專業,專業成績須使用省統考相應的術科成績。省統考涵蓋的其他本科藝術院校(專業)可直接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經批準也可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由院校單獨組織考試(下稱校考)。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應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作為錄取的專業成績依據。省統考未涵蓋的專業,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組織校考;其他高校須經教育部或省招生辦公室批準,方可組織?肌=浥鷾首孕薪M織?嫉母咝#ú缓kH聯考高校),其?汲煽冎贿m用于本校。
14.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有關高校承擔評卷任務。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考評卷規范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評卷順利進行。各高校、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要選派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能勝任評卷工作的優秀教師參加評卷工作,加強管理,確保評卷教師嚴格執行評卷工作規定和紀律,高標準、高質量完成評卷工作任務。
15.考生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計、合成,并通過短信方式直接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本人預留的手機,考生還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詢本人考試成績。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申請答卷復查。答卷復查范圍為答卷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錯評,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不涉及評卷寬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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