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3 15:04:06陽光高考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為保證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依據國家、各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31,省內代碼:4079)。
第三條 學院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學院位于省會哈爾濱市,占地面積69.2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3.67萬平方米,在校生10000余名。
第七條 院系設置: 學院設有7系1院2部2中心。學院設有生態工程系、環境保護系、生物技術系、工程技術系、經濟貿易系、人文社會科學系、機電信息工程系、智能裝備學院、思政部、軍體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創新創業教育指導中心。
第八條 師資隊伍:學院擁有一批學歷高、技能強、素質好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552名,其中專任教師267名。教授、副教授104名,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教師(含在讀教師)170名,“雙師型”教師216名,具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較大的辦學規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領導小組:成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由黨委書記和院長負責,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具體負責,常設機構為學院招生辦,負責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省教育廳最終批復的學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以高考總分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列,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考生志愿優先,滿足專業計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專業志愿順序依然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語文、外語和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按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一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 高職專科的錄取分數,應在各相關省(市、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進檔的考生按考試科目總分計算錄取分。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體檢要求:執行國家制定的體檢標準。
第五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四條 學生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待遇相同,享受學院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五條 考生正常畢業將獲得由我院頒發的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和報到證,畢業證書可在教育部官方網站(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復標準執行。詳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院住宿費用每生每年600—800元。
第八章 學院地址與咨詢熱線
第十八條 學院地址:哈爾濱市新區大學城學院路1038號。
第十九條 咨詢電話:0451-82470001、82470004、82470005。
第二十條 學院網址:http://www.hljstgc.org.cn
本章程解釋權歸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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