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2)
2022-02-27 15:13:3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五章 計分辦法及綜合素質測評
第九條計分辦法
1、總成績20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素質特長項計分滿分20分)。
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等級換算而成,往屆生的技術學考折算成績取通用技術折算成績與信息技術折算成績之和的平均值。換算關系如下表:
學考等級 |
A |
B |
C |
D |
E |
換算成績 |
10 |
9 |
8 |
7 |
3 |
注:高中學考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供的最新數據為準。
第十條 素質特長項計分要求
入圍考生如需申請素質特長項計分的考生于4月11-14日16:00前做好以下工作:
1.在學校招生網上下載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表》(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2.通過學校招生網信息查詢模塊或浮動窗口進入提前招生考生信息查詢系統,點擊上傳素質特長材料進行相關資料上傳。
3.2022年4月17日將《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表》原件、證明材料原件交學校工作人員復核。
4、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評要求
1、有綜合素質測評資格的考生,于2022年4月16日開始登錄我校招生網提前招生考生信息查詢系統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時間要求到校熟悉場地并參加測評,測評當天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綜合素質測評的形式、內容、評分規則等,詳見學校招生網《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
(1)綜合素質測評形式為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最高不超過20分。面試考察內容包括人文素養、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專業潛質與職業傾向、其他與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等。
(2)素質特長計分項目表如下: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項目表
類別 |
項目 |
說明 |
計分值 |
學科與 科技創新 |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一等獎及以上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5分;
地市級一等獎18分、二等獎15分、三等獎13分; |
文藝 |
聲樂、器樂、舞蹈、戲劇、美術、書法、演講比賽 (限個人項目) |
限教育、文化、宣傳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二級及以上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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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足球、田徑、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術、游泳體育比賽項目 |
限體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第三名及以上20分;第四到六名18分;第七、八名15分; 地市級前三名18分、第四到六名15分; (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備注:(1)獲得獎項必須為高中階段且在報名截止日之前取得。(2)同一項目計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計分,不同項目累加總分不得超過20分。(3)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項目省級一等獎及以上是指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省級一等獎(或前三名)。(4)體育比賽項目省級第三名及以上是指國家級前八名或省級前三名。 |
3、綜合素質測評時間與地點
時間:4月17日(周日)09:00-11:40,12:30-16:00。
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第十二條成績查詢與復核
4月23日08:30起開放成績查詢,考生可以登錄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提前招生考生信息查詢系統,輸入要求字段進行查詢。有疑問的考生可在4月26日8:30—16:30到學校教務處提交核分申請表,由學校教務處和紀檢監察部門共同核查考生分數。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三條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四條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復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第十三條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如某專業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相應招生計劃數,則以實際參考人數的90%執行該專業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不再設置備錄,如遇小數點按“四舍五入”原則執行。
第十九條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1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二十條確定備錄名單。
1、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4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備錄名單。
2、實行一檔多投的錄取方法將出現考生放棄錄取情況,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校將在備錄考生中依次擇優遞補錄取。
第二十一條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總分及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擇優錄取,直到額滿為止。
第二十二條當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高中學考10門科目總成績、學考單科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學考的單科順序排列:數學、語文、英語、技術、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排序: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若仍同分,可根據考生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備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工作進程上傳“服務平臺”。
第二十四條擬錄取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錄服務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我校對錄取名單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公示結束后,將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高職提前招生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