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2)
2021-10-25 10:08:33廣西招生考試院
按《自治區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規范〔2020〕3號)、《關于做好我區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試〔2020〕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5.專項計劃資格的證明材料。
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精準專項計劃(原精準脫貧專項計劃),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四)對所有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均須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證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紋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原則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的信息為準,如實際信息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應出具公安部門的證明,由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后手工更改,考生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應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門辦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證。
個別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未辦理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居民身份證無法正常讀取的,須由報名點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考生網上報名時錄入的信息進行核對。同時,考生應立即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或更換有效居民身份證,并于2022年3月9日前將新辦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交報名點采集信息,報名點必須將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與原手工錄入信息進行再次比對。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或更換有效居民身份證并交由報名點采集的,所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采集指紋信息時,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每一枚指紋采集兩次,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順序進行,其中右手指紋為備用指紋。手指優先順序為:拇指、食指、中指、環指和小指,如無特殊情況,應當采集考生雙手拇指指紋。
(五)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考生必須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交驗簽署了所在學校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附件15)。
各報名站必須在4月10日前統一將《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內容錄入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系統,并復印一份存檔備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學,作為考生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的一部分歸入考生紙質檔案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非2022年區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單位或社區如實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欄,由單位或社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社區無法提供,則由考生本人向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親筆簽字的書面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本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非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應在報名所在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六、體檢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全國統考和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檢。具體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年度高考體檢工作文件,會同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協商作出安排。各地體檢工作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學校應將體檢結果及時告知考生,如考生體檢項目有異常的,學校應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請復檢,并告知考生可能影響部分高校或專業錄取,考生閱知體檢結果后須在體檢表上簽字確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檢的考生原則上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一家體檢醫院安排統一復檢,復檢項目見年度高考體檢工作文件,復檢后仍有異議的,須于2022年4月13日前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并填寫《體檢終檢申請表》,由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同意后,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終檢,終檢結果作為最終體檢結果。沒有按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第一輪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申請終檢。
凡申請復檢的考生,其電子檔案的相應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考生未按高考體檢工作文件要求進行體檢、復檢和終檢,自行到醫院檢查的結果無效。
七、信息確認
(一)考生信息確認是高考報名工作的重要環節。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并按附件1的內容對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報的有關信息和上傳的相片進行確認,務必確保信息準確以及相片與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相片”等信息必須與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比對,比對結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導出信息為準,予以覆蓋替換。對已確認的考生信息應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站工作人員須對報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務必認真細致審核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填的各項信息,并簽字確認以對審核內容負責。對于沒有進行身份證導出信息比對的市、縣,在高考報名后如出現信息錯誤提出修改的,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予以通報批評。
(二)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上報考生信息時間。
1.2021年11月6日17:30前,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退役士兵專升本的報名信息并上報有關審核材料。上報的審核材料包括高考報名信息登記表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證復印件等。所有復印材料的原件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審核,審核無誤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由審核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2021年11月7日12:00前,上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指紋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指紋信息于2022年3月16日前上報。
3.2022年4月5日前,上交體檢表。
4.2022年4月20日前,上交《體檢終檢申請表》和殘疾考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17)和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
5.2022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經公示后的外省遷入人員高考報名信息、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專項計劃資格信息。考生相關資格信息均以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中的確認結果為準。經公示、確認后的上述信息,還應填報相應的分類匯總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
(三)按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政治面貌、報考科目等)均以2022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最終確認的數據為準。請有關學校及考生務必認真逐字逐項核對相關信息,嚴格履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手續,確保信息準確無誤,避免因考生信息錯誤導致影響考生考試、錄取和學籍電子注冊等情況的發生。同時,對考生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戶口在市轄區的考生,采集“戶口所在地”信息時必須詳細到具體城區,且與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上交經公示后的考生專項計劃資格匯總表后,須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中對考生符合專項計劃資格條件的考生類型信息進行勾選確認。對于符合資格人數較多的項目,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可委托報名站負責勾選,但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嚴格復核,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六)高考網上報名系統信息確認和修改時間安排。
2021年11月6日17:30前,各報名站通過高考網上報名系統完成考生報名基本信息確認。該時間節點之后,報名站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報名站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修改,相關報名站應及時對修改后的信息進行核對,并通知考生重新簽字確認。
2022年4月6日17:30前,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批后修改,相關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及時對修改后的信息進行核對,并通知考生重新簽字確認。
2022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可對所轄報名站采集、確認的考生信息進行修改,并確認有關資格。該時間節點之后,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用戶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對考生信息進行修改或確認。確需修改的,須報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后修改。
八、報考收費
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9〕212號、桂價費〔2010〕47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由報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如下:
(一)文化考試報名考試費。
1.報名費:30元/人。
2.考試費:一般科目20元/人.科,綜合科目40元/人.科。
(二)體育專業術科測試報名測試費。
報名費:35元/人,測試費:30元/人.科。
(三)藝術專業術科考試報名考試費。
報名費:35元/人,考試費:30元/人.科。
(四)外語專業聽說考試費。
1.英語:60元/人。
2.小語種:40元/人。
全區藝術統考報考費、全區體育統考報考費、英語口試和小語種口試報考費在高考報名時需一并通過網上繳納。
九、加強領導,切實做好高考報名工作
(一)各市、縣招生考試委員會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確保高考報名工作順利完成。
(二)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嚴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原則,組織開展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核查,重點發現和糾錯學籍造假問題;加強高考報名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全面、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等信息。
(三)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強化對報名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特別要加強對外來人員報名資格的審核,堅決打擊“高考移民”。加強對享有加分政策資格和專項計劃資格考生的審查審核,嚴防遺漏或造假的現象發生。加強對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和外來人員報名材料的審核,審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點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嚴禁考生在高考報名后至大學入學報到前,以個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變更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四)各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尤其是外來人員學籍的管理。對于接收外來人員學籍轉入的中學,須負責審核轉學學生在原學校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此類人員的審核材料必須由校長簽字確認。一旦發現外來人員空掛學籍、協助考生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等違規情形,將對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報名點資格。對于經審核不符合在我區報名參加高考資格條件的考生,要及時告知(格式見附件20)。
(五)考生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在確認前,考生所有報名信息必須反復核對,特別是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必須與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一致,并在確認后在打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字確認。考生享受加分項目在公示10個工作日后,由報名站打印加分確認表給考生核實并簽字確認,考生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字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市自定)進行簽字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遺留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嚴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普通高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公開考生資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或單位)及年限、戶籍及年限、學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及審核單位等。“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信息(網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當年年底。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當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須在校園和班級同時公示。
(七)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報名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如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十、其他
(一)2022年我區高考報名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將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制定轄區內報名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全區藝術統考、全區體育統考、外語口試、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所有規定的解釋權屬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樣表)
2.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報說明
3.專項計劃資格的類型及審核程序
4.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登記表
5.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三僑考生”登記表
6.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登記表
7.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考生登記表
8.XX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享受加分政策資格考生名單分類匯總表
9.外省遷入人員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審核匯總表
10.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登記表
11.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符合各類資格項目的考生名單公示(式樣)
12.符合國家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3.符合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4.符合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情況登記表
15.廣西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總評表
16.外來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資格審查表
17.殘疾人報考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
18.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
19.就讀證明(格式)
20.告知書(格式)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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