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肯恩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6:58:35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實施全英文教學,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須為英語。普通類專業考生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須達到110分及以上,美術類專業考生英語單科(滿分150分)須達到95分及以上。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體”考生不受此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限制。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1確定調檔比例。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以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招生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新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美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1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獎學金等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普通類專業學費每學年人民幣65000元/人,美術類專業每學年人民幣68000元/人,學生選修課程超出每學期規定學分范圍將產生額外費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費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六條 為激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學習、科研與社會活動,學校還設立了各類專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評定標準及獎金額度詳見學校官網的獎學金政策細則。
第二十七條 為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與志向,在新生報到后的第一學期內,學校提供自主選擇、二次確定修讀專業的機會。具體詳詢教務部及各專業所在學院。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聯系人:陳老師、谷老師
電話:0577-86000111 傳真:0577-55870099
監督電話:0577-55870046。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25060
學校網址:www.wku.edu.cn
郵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詢群:231407342
微信公眾平臺: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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