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31:01陽光高考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現行學費標準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生學費27750元/人·學年;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金融學、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生學費2475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8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專項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并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七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zjhzc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zjhzcc.edu.cn
電子郵件: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69936688
招生咨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業處
招辦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69936010,舉報投訴郵箱:jw@zjhzcc.edu.cn。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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