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藝術職業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
2021-05-28 16:25:09陽光高考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鋼琴伴奏、表演藝術、玉器設計與工藝、首飾設計與工藝專業學費16800元/生·學年。
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建筑室內設計、游艇設計與制造、動漫制作技術、藝術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動漫設計、書畫藝術、民族美術、影視動畫專業學費15800元/生·學年。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會展策劃與管理、文化產業經營與管理、新聞采編與制作、大數據與會計、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移動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跨境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商務英語、電子競技專業學費14800元/生·年。
影視多媒體技術專業學費19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設有求職創業補貼、服兵役學費資助、欠發達地區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建檔立卡精準資助、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無息貸款(緩交學費)、綠色通道、學年單項獎學金等資助政策,具體資助情況以當年的政策規定為準,詳細可咨詢學校學生資助中心。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3982377、3982388
傳 真:0756-3982300
電子郵箱:zsb@zhac.net
學校網址:http://www.zha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zhac.edu.cn/
第三十五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孫老師
監督電話:0756-3982301
傳 真:0756-3982300
電子郵箱:jjw@zhac.net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珠海藝術職業學院授權珠海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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