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22:14:07陽光高考
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4145014763
第七條 辦學地點:廣西南寧市邕寧區步云路31號
第八條 學院介紹
廣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新建的校園位于南寧市區(五象新區),首期投入5.6億元人民幣,建筑面積9.1萬平方米,教學、生活、運動配套設施齊全,環境嶄新而優美,是莘莘學子求知學技的好地方。
學院秉持先進的辦學理念,遵循“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道路,積極探索“共融企業、共建專業、共興產業”的辦學模式以及“產學研創”一體化的人才培養模式。與國內相關產業的龍頭企業在專業建設、課程開發、師資團隊打造以及畢業生就業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突出專業特色,對接 “一帶一路”國家戰略以及廣西數字絲路、中國-東盟信息港的建設與發展戰略,努力培養實用型、技能型的高級專門人才。未來將建成全國一流的信息技術大學、中國—東盟信息產業職業教育基地、中國—東盟信息技術應用人才高地、中國—東盟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研發中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招生就業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學院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1年學院面向廣西招收高考統招生,計劃招生1500人。年度招生計劃以廣西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人數為準。學院招生計劃及招生簡章通過廣西招生主管部門及學院網站、公眾微信號等平臺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三條 學院錄取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的有關通知和招生省級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實施,接受學院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十四條 全國統考招生(含藝術生)錄取原則
1.對廣西招生主管部門無論是采用順序志愿投檔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所有進檔考生,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均采取相同的辦法。
2.全國統考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依照其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考生第1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2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3志愿錄取……依此類推。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可參與專業調劑志愿錄取。專業調劑志愿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逐個處理。對“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對“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按照服從調劑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仍然不能滿足的,作退檔處理;對“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則隨機錄取到仍有計劃缺額的專業。
3.對于藝術類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錄取和安排專業的辦法與全國統考考生相同。
第十五條 學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術科成績以廣西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成績為準。報考藝術設計類專業考生,要求無色盲、無色弱。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所有已錄取的考生,如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予調換專業。
第十八條 本年度招生錄取結果將在學校網站或由招生部門通過媒體公布,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