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27 15:41:14陽光高考
2021年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重點支持建設國內同類一流大學的3所高校之一,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校行政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實施招生工作,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按相關規定主動公開各類招生數據和信息等。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擇優錄取。
第九條 生源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考生分批次進行錄取,普通文理科專業(不含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類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
廣西區外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戶籍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條 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高考外語選擇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志愿。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專業志愿級差的方式安排專業,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第三、四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四、五、六專業志愿視為并列志愿,不設級差分。在同分條件下,按各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排序,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省的排序規則,則按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總和高者優先;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實施高考制度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錄取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關于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漢語言文學(國家文科基地班)專業要求語文和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于110分。
(二)學前教育專業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樂曲、舞蹈、繪畫、朗誦等方面的文藝基礎。
(三)外語類專業(不含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未組織外語口試的省(市、區)不做要求。
(四)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考生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派出交換生,赴韓國、泰國等國家,進行為期一年的漢語實踐教育學習,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韓國約4-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該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
(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職教師資班培養)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此外,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專業,部分優秀學生可以申請選擇“3+1”培養模式,3年在國內學習,1年在國外學習。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派出交換生赴泰國、韓國、越南等國家高校和旅游機構,進行為期一年的專業學習和實習實踐,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
(六)朝鮮語專業,可選擇 “3+1”、“2+2”雙學位或“本校就讀”的培養模式。“3+1”培養模式,在大三或大四學年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赴韓國進行為期一年的專業學習,這一學年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在國外的學分可轉換為培養方案中相應課程的學分。“2+2”雙學位培養模式,赴與我校簽定“2+2”合作辦學的韓國學校學習2年,學生出國的2年可以免交國內學費,出國費用自理。
(七)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錄取。該類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其中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要求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于90分,英語口語成績無要求。
1.英語(中美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美國威斯康星拉克羅斯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后兩年在美國學習期間,學費約1.5萬美元/年。對無法(或無意愿)去美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后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分流后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2.英語(中英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英國格林多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后兩年在英國學習期間,學費約9000英鎊/年。對無法(或無意愿)去英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后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分流后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3.英語(中加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瑞尼森學院合作舉辦中加人才培養項目,在國內全程學習。該專業培養社會急需的“英語+專業”能力結構的高級復合型人才,前兩年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兩年后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后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分流后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4.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韓瑞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瑞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學費按4萬元人民幣/年收取。同時,學生入學后還可選擇申請參加兩校聯合舉辦的“2+2”雙學位校際交流項目,并于后兩年赴韓瑞大學學習。在韓國學習的學費將按韓瑞大學的學費標準執行(以屆時韓方實際公布的學費為準)。
5.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龍仁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國龍仁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學費按4萬元人民幣/年收取。學生入學后還可以選擇申請參加兩校聯合舉辦的“2+2”雙學位校際交流項目,并于后兩年赴龍仁大學學習。在韓國學習的學費將按龍仁大學的學費標準執行(以屆時韓方實際公布的學費為準)。
(八)體育類專業錄取。
1.體育教育、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省招生部門關于體育類專業的投檔模式執行,在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2021年廣西師范大學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2021年廣西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九)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模式執行,在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劃定的相應科類分數線基礎上,采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