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藝術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5 22:57:33陽光高考
九、錄取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
2.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1)省內(江西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江西省內藝術類考生需達到江西省藝術統考成績專科線,在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至我校的考生中,按專科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省外藝術考生專業成績文化分需達生源所在地專科線,學院執行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照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文、理科專業錄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或專業志愿優先,依據分數,擇優錄取。
4.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省內外招生規則參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辦法為準。
6.招生語種要求:無外語語種限制,我院以英語作為基礎安排教學,無其他加試要求。
7.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十、新生入學及其他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我院按照江西省物價局和江西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雜費。每年學費:藝術類、文史、理工類:5000元/年,住宿費按宿舍條件不同從800元--1000元不等。
4.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國家助學金:國家一等助學金44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等助學金2200元/年。
5.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藝術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十一、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pps://www.jxysedu.com
咨詢電話:0791-83810006、83810007、18979159299
招生監督電話:0791-83817335(紀檢監察室)
十二、其它
1.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本章程由江西藝術職業學院招就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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