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愛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25 21:52:10陽光高考
天津仁愛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仁愛學院
二、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民辦本科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38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靜海區團泊新城博學苑
六、學;靖艣r:
天津仁愛學院前身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是2006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大學和天津仁愛集團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2月,天津大學仁愛學院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天津仁愛學院。天津仁愛學院充分依托和發揮天津大學的資源優勢,創新辦學機制,實行開放式辦學、多樣化培養,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位居同類院校前列。2013年7月,學校作為全國首批第一所獨立學院順利通過教育部規范驗收,受到教育部專家組一致好評。2020年學校被天津市學位委員會批準為2021-2023年天津市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
學校地處天津市團泊新城,團泊湖自然風景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校區交通便捷,各項生活配套及教學設施條件優越。學校建有現代化的圖書館、教學樓、實驗樓與創新創業中心、學生宿舍、食堂、浴室、大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等教育教學設施,同時學校還建立了一整套有關教學、生活和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與措施,為莘莘學子創造了良好的成才環境。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秉承天津大學“嚴謹治學,嚴格教學要求”的“雙嚴”辦學方針,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踐行“實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訓,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辦學原則,遵循人才培養規律,不斷優化培養方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強化能力培養。畢業生考研率連續多年為8%以上,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多年在95%以上。
天津仁愛學院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不斷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構建現代大學辦學體制和運行機制,努力建設成為特色鮮明、學科結構合理、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高的國內一流現代應用型大學。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定學校招生規定,實施具體招生工作。下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稱“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我校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歷年各。▍^、市)生源情況,安排招生來源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條 專業學費標準:
專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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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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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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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類(含經濟管理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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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財務管理、金融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工程、傳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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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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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外語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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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英語、商務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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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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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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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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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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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理工類校企合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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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軟國際華為云學院大數據特色班)
軟件工程(中軟國際華為云學院人工智能技術特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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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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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被學校錄取后下發的當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依次類推。對實行平行志愿的。ㄊ校┖透呖季C合改革試點省(市)執行所在。ㄊ校┫嚓P政策。
第八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專業之間無級差的原則,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同等條件下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第十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在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建筑學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素描基礎,入校后進行復試;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比較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之和。如果再相同,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實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綜合分=(文化課+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美術統考成績×60%進行排序,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具體詳見《天津仁愛學院202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根據學校教學要求,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