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1-05-24 10:10:22陽光高考
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云南民族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及本科預科招生錄取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云南民族大學(國標代碼:10691),英文名稱為Yunnan Minzu University,創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是一所培養各民族高級專業人才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與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
學校登記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月華街2929號。
學校網址:http://www.ymu.edu.cn。
學校實行一校多區辦學,設有雨花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月華街2929號)、蓮華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號)、豐寧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近華浦路642號)、九龍池校區(云南省玉溪市)、香格里拉校區(云南省迪慶州)、德宏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辦學點(云南省德宏州)等多個培養點。
第三條 云南民族大學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其中,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及本科預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能錄取,符合調劑的,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符合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六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投檔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第七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考試與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專業成績、同為少數民族的,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第八條 認可各省級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條 部分專業加試要求。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外語類專業需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不組織外語口語測試的省(區)市,要求外語單科成績合格及以上。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須在錄取前參加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數民族語言口語測試合格,或參加藏文加試。
本條上述專業外,不作加試要求。
第十條 除外語類專業考生外語語種限英語外(日語專業外語語種也可為日語),其余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教學只開設大學英語。
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其中,舞蹈學專業普高招生體格檢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第十二條 有選考科目要求的,須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 江蘇省按“先高考投檔成績后等級”的規則錄取。考生2門選測科目均不能低于B級。當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較高者。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全國聯招”、“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武術單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辦法執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收費
第十五條 本科計劃面向全國招生,本科預科計劃、專科計劃面向云南省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目前學費標準為每學年3400元、4000元、4500元、5000元、8500元、1萬元不等;住宿費標準為每學年400元、800元、1200元不等。各專業收費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最終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入學
第十七條 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 按國家和云南省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所屬學院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