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2 22:59:03臺州學院
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接受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二、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732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地址:四川省瀘州市長濕新城第二醫教園區
第十條 學院簡介:
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瀘州市屬國有企業——西南醫療健康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舉辦的全國唯一一所培養醫療器械專門人才的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位于瀘州市長江生態濕地新城第二醫教園區,校園占地530畝,校舍面積22萬平方米,總投資約10億元。校園建設功能分布合理,環境優美,教學與生活設施設備完備。各種實驗儀器設備齊備,有數十個優質校外實驗實訓基地,為實現校企合作、產教融合、訂單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辦學理念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院秉持“厚德,強能,求精,篤實”的辦學理念,堅持以服務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為宗旨,走產教融合的發展道路,立足四川、面向全國、接軌國際。以醫療器械產業和健康醫療公共服務的發展為導向,主動適應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在醫療器械產品設計與制造、使用與維護、經營與管理等領域具有基礎知識牢、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技能型人才。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四、錄取
第十三條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1.投檔原則:學院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錄取照顧政策。
2.專業安排: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若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錄取原則有明確要求的,學院遵照執行。
4.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5.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執行考生體檢要求。特別提醒:因工科類專業的特殊性,色弱、色盲等不符合報考工科類的考生,學校相關專業可以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入學資格: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瀘州醫療器械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