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學2021年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31:15陽光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部分招生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語文或彝語文基礎,具體要求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建筑類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進校后須加試徒手畫。測試成績不能滿足專業學習要求者,學校根據其高考成績調整到錄取分數相當的專業就讀。
第十六條 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新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八條 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進校后全部復檢。
第十九條 新生進校后,公共外語學習語種為英語,請其他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相關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費標準:表演、音樂表演、美術學、雕塑、舞蹈類各專業12000元/年;動畫、攝影專業9600元/年;繪畫、藝術設計類各專業7200元/年;音樂學專業6000元/年;建筑類(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類各專業4900元/年;普通文史類、農林類、體育類各專業4400元/年;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類各專業2000元/年(按文件標準學費為4400元/年,學校對此類專業實施學費部分減免,每生減免2400元/年);預科班專業5500元/年。住宿費標準:每人800-1200元/年。最終收費標準以四川省發改委核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準備愛心禮包及生活補貼,同時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校級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學生補貼、社會資助等多種方式建立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的有關規定全面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網址:http://zs.swun.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8-85522012。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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