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17:36陽光高考
四、專業錄取規則
1.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我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 我校對國家和各省(市、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
3.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調檔。
4. 我校各專業錄取采取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擇優錄取。
5.綜合改革省份按對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相關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專業錄取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6. 考生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 報考體育類專業(含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統測并達到本科合格線。四川省以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本科合格線,四川省報考學校體育專業的考生的文化成績須不低于四川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成績合格線30分。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學校按專業成績投檔錄取;若有明確規定,以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錄取。
8. 對高考投檔電子檔案及個人檔案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本人德、智、體情況或者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調整專業直至退學處理。
9.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10. 學校招收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按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政策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與定崗單位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對拒簽協議的考生,按相關規定不予錄取。
五、錄取結果公布及聯系方式
1. 各批次錄取結束時,錄取結果將通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站和各省(市、區)招辦向社會公布。
2.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址:
http://xsc.cdutcm.edu.cn:51353/zsPortal/#/Home
3.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28-61800090
4. 監督電話:028-61800097
六、收費標準及其他
1. 我校2021年各專業將根據教育部專業目錄收取各項費用,具體以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
2. 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七、其他
1. 本章程自2021年招生錄取時開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2.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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