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0 06:22:20陽光高考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院校全稱: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0849
學校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學苑路26號
招生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高職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與就業處招生工作辦公室為辦事機構,紀委辦公室、執紀審查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過程。
第三章招生計劃
學校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數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采用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按考生學業成績、專業技能等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3.具體錄取辦法:
對所有進檔考生按照投檔總分(含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檔分相同:
對口單招專科第一批次:先按照技能分從高到低排序,如技能分相同,再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理類模式:文科先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語文成績相同再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科先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數學成績相同再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3+3”模式:先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數學成績相同再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3+1+2”模式:首選科目為物理時,先按照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數學成績相同再按照物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選科目為歷史時,先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語文成績相同再按照歷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專業:先按照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如文化總分相同再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如以上排序仍相同,則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信息,依次按照處分信息、學科特長、科技創新活動的獲獎、榮譽獎勵、擔任職務、體質健康測試最后總得分等信息排序。
根據進檔考生排序結果,逐個按考生專業志愿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順序考慮該考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該考生錄取完畢,順序錄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錄滿為止。
4.對口單招專科第二批次錄取辦法:
我校不要求參加對口單招第二批次錄取的考生參加文化統考、技能考試。
我校根據考生的投檔總分、各項表現或成績擇優排序錄取,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計算機匹配出最終錄取結果。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優先錄取:
(1)中職階段獲校級及以上表彰;
(2)具有人保部門簽發的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