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醫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7 23:28:40陽光高考
第五章 招生計劃公布情況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學校招生計劃發布途徑:
1、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招生計劃欄。
2、學校網址:www.mdjmu.cn 招生信息欄。
第六章 學雜費和獎學金等
第十二條 各專業學費
我校按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及其它費用。考生可以在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查詢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學費執行標準以發改、財政、教育三部門批復標準為準)。
第十三條 獎學金和助學貸款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來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錄取信息發布途徑和申訴電話
1、招生部門: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
2、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453-6581491 6585444 6984589 6984398
19804530546 19804530547 19804530548 19804530549
傳真電話:0453-6581166
申訴電話:0453-6585511
本科招生網址:http://mdjmuzs.university-hr.com/
3、錄取結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門的招考信息網或牡丹江醫學院本科招生網上查詢錄取結果。已錄取的考生,學校根據經相關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打印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將錄取通知書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以EMS郵遞方式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牡丹江醫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牡丹江醫學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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