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職業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1:02:56陽光高考
黎明職業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 學校代碼:11317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號(郵編:362000)
第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黎明職業大學
第七條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本校2021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校招生日常工作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學校成立由校紀委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紀律的落實執行情況。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招生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95-22900162。
第十條 招生計劃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招生要求
(一)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執行。
(二)填報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舉止端莊,興趣高雅,有志于從事民航、城市交通服務事業,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3cm及以上。
3.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牙齒排列整齊,無明顯體味。
4.口齒清楚,聽力正常,性格開朗、心理素質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體勻稱,無“X” 型腿、“o” 型腿。
6.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各類慢性傳染疾病。
(備注:請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本專業)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二)調檔比例:按各省規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三)加分政策以各省份錄取照顧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