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11 10:36:30陽光高考
第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一、生源限定為集美大學當年安排有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的省份,且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的規定執行。
二、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集美大學師范學院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集美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愿填報情況及集美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和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并轉入相關學院學習。
第十七條 集美大學安排在各省提前批的海上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是培養從事海上航運工作專門人才的專業。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這三個海上專業不適宜女生報考。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要求
一、集美大學以英語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除外語類專業,其余招生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二、外語類專業(英語、日語、翻譯)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若組織口試,考生須參加且成績合格。
第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自愿申請轉專業,具體實施細則按照集美大學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環境設計和戲劇影視文學):864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460元/生·學年,三、四年級13000/生·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生·學年。
二、閩臺合作項目的普通類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學年。學生若到臺灣合作高校學習,在臺灣期間的學習費用,根據雙方合作協議執行。
三、在集美大學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5040元/生·學年;在其它預科培養學校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參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預科培養學校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住宿費標準
一、集美大學統一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為550元/生·學年至1300元/生·學年。
二、閩臺合作項目學生赴臺灣學習期間,住宿費由臺灣合作高校按當年收費標準收取。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集大財[2019] 30號)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施行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的國家助學貸款,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解決學生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接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或者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第二十三條 集美大學獎、助體系
集美大學設立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如創新競賽獎、文體單項獎等)和企業、社會團體捐資設立的獎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創新。
集美大學實行“綠色通道”入學制度,建立了由國家撥款、學校出資為主,社會捐贈為重要補充的“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代償、就業補助、自主創業獎勵、醫療保險”等“八位一體”資助保障體系,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安心就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ㄊ、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集美大學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jm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130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箱:zsb@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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