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1:53:25蘭州大學
五、錄取辦法
(一)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二)考生填報相關專業(類)時,應參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避免因身體條件不適合而影響相關專業錄取或學習。
(三)對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與我校要求相匹配。
(四)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
(五)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
(六)錄取時,按照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我校根據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
(七)其他錄取政策參照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六、監督制約機制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有關入選信息和錄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公示,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公眾監督和投訴。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按學校有關政策給予經濟資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關的工作,不舉辦且不參加任何形式的應試培訓活動。
八、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
電話:0931-5196678、0931-8912116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二)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du.cn/
E-mail:jwjc@lzu.edu.cn
九、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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