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簡章(2)
2021-04-19 14:56:28網絡整理
2、廣東省外: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在江蘇、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生。藝術教育專業在湖南、江西兩省招生。藝術類專業分四種類型,分別是“理論類”、“美術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各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同一錄取批次的專業按先“書法類”,然后“理論類”,再“美術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類型錄取。獲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理論類”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2)“理論類”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同一省份,理論類專業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5人。
(3)“美術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1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設計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3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5)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6)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美術統考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7)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8)個別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有原始分、標準分等多種分制,我校按原始分進行計算、排名及錄取。
(9)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八、學費、住宿費標準
新生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財政廳下發的粵價[2013]34號、粵價[2007]186號文件執行。
1、學費:“理論類”美術學(美術史)、藝術管理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費。
2、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
*若有變動,按物價局最新標準執行。
*美術院校學習費用相對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應履行“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的義務。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不得拖欠學費、住宿費,請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九、獎、助學措施
按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新生獎學金:為鼓勵高考成績優異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就讀我校,特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標準分校長獎學金15000元,綜合分獎、專業總分獎、文化總分獎5000元。
2、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秀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獎勵面約30%。
3、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向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貸款本科生每年最高額度為8000元。
5、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700元酬金)。
6、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讀期間因突發重大變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的可申請發放一次性特困補助,家庭經濟重度困難的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特困生活補助。
7、減免學費:廣東省內建檔立卡戶,可向學校申請減免全部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入學。
8、分期緩繳學費(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9、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關山月獎學金,紅星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畫獎學金,許欽松創作獎學金,黎明雕塑創作獎學金,鳳凰藝術獎學金,榮發基礎教學獎學金,陳湘波創作獎學金,仲明助學金等,獎助學金額: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10、國家政府獎助學金:包括港澳臺僑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等,金額:500至8000元不等。
十、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1、招生類型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2021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規定的條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符合報考條件并填報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并達到最低錄取標準“2、2、1、1”,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1級及以上,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我校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詳細招考辦法及考試大綱以我校正式公布的2021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章程為準。
(2)澳門保送生計劃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2021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澳門保送生”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我校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并簽發入學通知書。有關澳門保送生信息,可咨詢澳門高等教育局(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網址:www.gaes.gov.mo,電話:00853-83969390/83969319)。
考試科目為《色彩》、《素描》、《速寫》,考試大綱詳見《廣州美術學院2021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澳門保送生簡章》。
(3)臺灣學測生計劃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我校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詳細招考辦法及考試大綱以我校正式公布的2021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為準。
(4)全國聯招計劃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專業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統考科目成績總分達到全國聯招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詳細招考辦法及考試大綱以我校正式公布的2021年普通本科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章程為準。有關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文化考試相關信息,可登陸網站www.eeagd.edu.cn查詢,或咨詢聯合招生辦公室,地址為: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大樓,聯系電話:86-20-89338633轉7。
十一、考試大綱
美術類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觀察、感受和表達色彩的能力為目的,要求考生較熟練地掌握色彩基本規律和基本技能。
2.考試范圍:人物頭像寫生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水彩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3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運用色彩進行構圖的能力;
(2)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
(3)運用色彩對比關系表現色調的能力;
(4)處理整體與局部的能力;
(5)審美趣味以及駕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術類 速寫
1.目的和要求:
要求考生用簡練、概括的手法,準確、生動地把握人物的動態、比例等形象特征,并按一定的要求將之組合成生動的構圖畫面。
2.考試范圍:人物及場景組合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40分鐘。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對人物的形體比例和結構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較好地把握人物和畫面主次的整體關系;
(3)對對象有較獨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對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構圖合理,生動、豐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較熟練地運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現技巧能力。
美術類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為目的。要求考生在考試時間內,明確地表現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
2.考試范圍:人物頭像寫生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3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畫面整體、造型語言明確;
(2)構圖合理,比例和形體結構關系準確;
(3)畫面具有空間感、體積感和質感;
(4)能較好把握畫面整體關系,主次關系處理協調;
(5)所表現的對象造型特征把握準確、表現語言獨特;
(6)工具材料運用熟練、具有較強的表現力。
設計類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對日常生活的觀察與記憶、對生活場景中設計細節的認識與評價,以及畫面的綜合表達能力。
2.考試范圍:場景默寫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1.5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準確把握場景及其構成元素的空間位置、體積及構成邏輯,并清晰理解各構成元素之間的關系;
(2)構圖合理,具有一定的畫面組織能力,體現一定的設計意識和表現能力;
(3)語言組織簡練概括,評價表述內容明確。
設計類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對色彩感覺的敏銳度及色彩關系,細節與質感的把握,遵照客觀規律組織和表達色彩,具備較好的藝術處理和表現能力。
2.考試范圍:組合默寫
3.工具和材料:
(1)水粉、水彩或丙烯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水彩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1.5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色調明確,色彩關系協調且富于變化,能體現良好的色彩意識和組織能力;
(2)能敏銳把握各種物體的屬性特征及細節,并能準確表達;
(3)色彩表現技法多樣、豐富、合理,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
設計類 創意設計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的設計創意和設計表達能力,包括主題理解、創意構思、形態組織;以及對生活常識,設計問題的認識理解。
2.考試范圍:形態構成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含彩鉛)、鋼筆、馬克筆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1張4開試卷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3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準確理解文本資料內涵,文字表述清晰,體現一定的設計意識和想象力:
(2)畫面完整豐富,創意獨特,具有一定的表現能力;
(3)圖形與色彩、平面與空間、具象與抽象等關系的組織與構建合理。
書法類 書法
書法考試的目的在于能夠比較全面客觀地考察評估考生的專業實際水平。
1、考試范圍:
臨摹。要求考生根據考場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臨摹作品一張;
創作。在篆、隸、楷、行、草五種書體中自選兩種書體,(創作所選書體不能與臨摹考試所規定的書體重復),完成規定內容的創作作品兩張。
2、考試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結體能較好地把握平正與變化的關系;
(3)筆法能夠表現提按、使轉等書寫技巧。
(4)無論臨摹或創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寫姓名、字號,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
(1)自帶毛筆、墨汁、畫氈、墨碟等個人用具;
(2)紙張:四尺三開宣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3小時。
5、評分:滿分為15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結體、筆法三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書法類 線描
線描考試目的在于考察學生迅速捕捉對象動態和特征的能力,側面折射學生對文字造型的把握能力。
1、考試范圍:人物及場景寫生或默寫。
2、考試要求:
(1)事物主體概括、比例結構準確;
(2)場景布置合理;
(3)局部刻畫生動;
(4)線條流暢富有張力;
(5)主次關系分明。
3、工具和材料:
(1)毛筆;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40分鐘。
5、評分:滿分為5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整體、局部、線條、場景四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書法類 篆刻
篆刻考試的目的在于能夠比較全面客觀地考察評估考生的專業實際水平。
1、考試范圍:
按照指定內容現場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
2、考試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篆法具備入印篆的要求,能較好地把握平正與變化的關系;
(3)刀法能體現出沖刀、切刀等刻制技巧;
(4)刻制完成后,印稿要蓋的清晰;
(5)不能帶工具書進入考場,考場提供篆書參考字樣。
3、工具和材料:
(1)自帶刻刀、印泥、砂紙、毛筆、墨汁、墨碟等個人用具;
(2)石料由考場提供;
(3)紙張:A4宣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3小時。
5、評分: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參照考試要求,從章法、篆法、刀法三個方面進行有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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