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0-07-04 12:47:21高考網整理
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代碼:14220;南寧校區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77號;平果校區地址:百色市平果市大學路6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與層次: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直屬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管理。
第四條 面向廣西、陜西、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湖北、江西、遼寧、黑龍江、吉林等18個省市招生,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區)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具體招生人數和招生專業以各省(區)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費和住宿費按學年收繳,嚴格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具體錄取規則
1.調閱考生檔案比例:順序志愿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控制在110%以內。
2.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案的省(區)或批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3.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方案的省(區)或批次,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4.藝術類、體育類術科成績以廣西及有關省(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的術科考試成績為準,本校不另行組織術科考試,進檔考生按術科考試成績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術科考試成績相同,按文化分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劃數為止。
5.同批次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規則:高位次考生優先獲得專業選擇權,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已錄滿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因錄取時間緊迫,對調劑錄取和退檔的考生,本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學生入校后須進行入校體檢,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色弱、色盲考生不能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特殊教育專業及美術類專業。
7.錄取期間學校可視各專業生源情況,對專業計劃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