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2020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30 15:26:11高考網整理
第十六條 護理學專業入校后不能轉專業。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四川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文件精神,根據四川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考生須誠實守信,凡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九條 按照屬地化原則,四川大學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四川大學選拔能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簽訂《四川大學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責任承諾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四川大學對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和高校專項(勵志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另行制定相關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以當年公布的為準。預科階段在四川大學就讀,期間不分專業;預科階段學習結束后,對于預科結業考核合格者,學校根據預科階段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愿確定專業,轉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二十四條 四川大學在江蘇省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選測等級要求為AA以上(含AA),錄取辦法采用等級級差法,級差分為A+加6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準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四川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四川大學地址:
(望江校區)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郵編:610065
(華西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號 郵編:610041
(江安校區)成都市雙流區川大路 郵編:610207
招生咨詢電話:028-86080605、028-86081605傳真:028-85408370
招生咨詢郵箱:zs@scu.edu.cn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四川大學本科招生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四川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四川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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