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類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0-06-25 06:16:25高考網整理
第十二條 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成績認定:我校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2.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后:
休閑體育本科專業要求四川省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控線上10分(含10分),進檔考生按專業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按各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投檔方式,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余藝術、體育類專業四川省考生在進檔后按專業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按各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投檔方式,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若計劃未完成則按照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線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撤回。
第十三條 外語類專業限招英語或本專業語種;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矯正視力(戴上眼鏡)達到4.8(含4.8)以上的考生均可報考烹飪和食品類專業。
第十五條 錄取與入學:
1.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我校招生就業處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2.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14天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考生須誠實守信, 凡復查不合格的,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六條 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入校后學生可對應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兵役資助、學校優秀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學費減免、企業獎助學金、五味緣愛心銀行無息借款等項目,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將獲得相應資助。
第七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十八條 招生聯系方式:
電話:028-84825999、84825070
學校網址:http://www.sctu.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sctu.edu.cn/zs/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可訪問我校招生信息網的新生錄取查詢系統或通過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辦法進行查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學校紀委辦公室反映情況和投訴。
投訴電話:028-84825803、84825007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四川旅游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