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20-06-18 21:38:42高考網整理
第八章其他說明
第二十二條安徽大學2020年實行大類和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按大類招生的學生,一學年以后在招生錄取的類別內進行專業分流。大類包括: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專業),物理學類(含應用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材料類(含化學、材料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人工智能專業),計算機類(含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專業),電子信息類(含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自動化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工程、生物制藥、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生態學、環境科學、測繪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專業),歷史學類(含考古學、歷史學專業),哲學類(含哲學、應用心理學專業),新聞傳播學類(含編輯出版學、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新聞學專業),經濟學類(含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專業),工商管理類(含電子商務、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專業),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檔案學、圖書館學專業),政治學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專業),其它按照專業或專業方向招生。
第二十三條安徽大學紐約石溪學院,隸屬于安徽大學,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合作設立者分別為安徽大學和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安徽大學紐約石溪學院開展本科學歷教育,開設應用物理學、應用統計學、數字媒體技術等三個本科專業。頒發安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安徽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安徽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另行公告。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安徽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0551-63861666,63861777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ah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51-63861581,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招生監督郵箱:jwb@ahu.edu.cn,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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