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8 17:53:24高考網整理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政策,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及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件等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普通本科高考統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內地新疆班招生、內地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招生等工作,將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和學校的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學校基本信息:
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英文校名:Beijing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BISU)
招生代碼:10031
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郵政編碼:100024)
學校網址:http://www.bisu.edu.cn
辦學性質:北京市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修業年限:普通本科學制四年
辦學定位:秉承“中外人文交流”使命,以服務國家戰略和首都發展為己任,以“融中外、兼知行”為辦學理念,以外語、旅游為優勢特色學科,堅持內涵發展,強化交叉融合,致力于培養“多語種復語、跨專業復合”、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的復合型人才,努力把學校建成具有鮮明北京特色的高水平外國語大學。
第四條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與家長、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