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20:02高考網整理
第十五條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原則:
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標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專業志愿因專業計劃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愿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學、設計學類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統考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
音樂類、舞蹈學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統考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0厘米。
以上各專業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對于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不分文理、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術科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依次錄取。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英語、日語、法語專業文理兼收。填報英語、日語、法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語總分的70%。外語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口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該省未測試口語,則按照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九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原則上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錄取后不得調換專業,該專業教學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條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考生必須取得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入圍資格,高考成績應達到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并通過教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的公示。
第二十一條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同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
第二十二條在湖北普通文理類考生中實施“志滿意得”關愛計劃,在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其高考文化成績超過我校投檔線5分及以上,完整且不重復的填滿了6個專業志愿,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其填報的專業志愿之一,不調劑至未填報的專業。
第二十三條凡填報我校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四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標準執行。此外,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色弱受限;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類、材料類專業色盲受限。
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