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醫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13:16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機構劃定的錄取批次及投檔資格線等相關規定,獨立進行遠程網上錄取。在湖北省招錄批次為本科第一批、第二批以及本科技能高考。
第十三條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投入學校后,學校將視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各方面情況,按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按考生報考專業的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至第六志愿,對原無志愿但經調劑進檔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安排,直至專業計劃完成。如有同分,則理科考生參考其理科綜合成績,文科考生參考其文科綜合成績。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自治區),其錄取規則做以下說明: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區)考生的錄取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相關政策。
第十五條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學校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十七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的準考證原件和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手續不全者不予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新生進校后必須每學年向學校交納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
收費 項目 |
培養 層次 |
專 業 |
收費 標準 |
學 費 |
本 科 |
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口腔醫學、兒科學 |
5200元/年·生 |
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康復治療學、生物科學、制藥工程、中藥學、信息資源管理、應用心理學、精神醫學、健康服務與管理、預防醫學、智能醫學工程 |
4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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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標準 |
標準一 |
12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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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二 |
1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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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三 |
8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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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宿舍加收標準 |
4人間 |
12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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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人間 |
8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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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護理學(涉外方向)學生參加雅思培訓需繳納培訓費3000元/年·生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我校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