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
2020-06-15 21:31:22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勤助貸制度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會計學、金融學、財務管理專業17000元/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與新媒體、金融科技、金融學(校企合作)專業19000元/年,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19800元/年,數字媒體藝術(動漫方向)21000元/年,數字媒體藝術(數字互動娛樂開發方向)28000元/年,其他普通本科專業16000元/年;會計、金融管理專科專業10000元/年,金融管理(校企合作)專業12000元/年;住宿費1100元/年。學校實行學分制,根據學生所選課程不同,學費會略有上下浮動。具體收費標準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獎勵、資助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省政府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檔2600元/年、二檔3300元/年、三檔40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政策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山東籍建檔立卡困難學生減免部分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申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方式解決經濟問題。
第二十四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大學生服務中心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每月300元),對其進行幫助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學生退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體檢或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 具有學籍的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學制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相應學分,考試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蓋“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印章。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以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同時會通過招生簡章、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sdor.cn/u62db查詢。
第三十一條 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正陽門大街66號
招生咨詢電話:0538-5397888 5397999
郵政編碼:271000
學校網址:http://www.sdor.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sdor.cn/u62db
E-mail:sdorzsb@163.com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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