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0:08:48高考網整理
★師資力量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高素質的“雙師型”、“國際型”教師隊伍,既有一批具有豐富旅游業從業實踐經驗并赴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留學進修的專業課教師,又有一批多年從事專業技術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礎課教師,同時還常年聘請美國、日本、韓國、法國等國高水平外籍教師任課。學院積極培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引進高學歷、高職稱、科研水平較高的專家型人才,聘請旅游行業精英和專家為學院的客座教授,成立了由80多位專家、學者和行業精英組成的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充分借助社會師資力量提升教學水平。學院現有專兼任教師464名。具有高級職稱65人,“雙師型”教師159人,院級教學名師23人,省級教學名師3名,青年技能名師1人。
★培養模式
學院與一大批國內知名企業建立了緊密的產學研合作聯系,采用“訂單式”、“2+1”、“2+2”、“產學研一體化”等先進的人才培養模式,充分利用校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全面強化實踐教學,把學校、社會兩個育人環境、育人主體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了專業設置與社會經濟結構調整相吻合,教學內容與職業需求相吻合,實踐教學與職業崗位需求相吻合。校企雙方共同確定人才培養方案、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共同進行教學設計,實現了校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利雙贏。
★發展愿景
致力于把學院建設成為“人文化、生態化、數字化、國際化”的世界知名、國內一流的旅游高等院校;打造現代旅游管理服務精英的搖籃;培育全省文化和旅游教學、研究和培訓基地。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學生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山東旅游職業學院紀律監察委員會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申訴電話:0531-81920009。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專業及人數以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招生條件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須取得山東旅游職業學院空中乘務專業校考合格證;報考環境藝術設計須達到山東省美術類專科合格線;報考表演藝術專業須獲得本科院校舞蹈類專業測試合格證。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1.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按投檔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1)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