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2020-06-13 09:48:31高考網整理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概況
學校全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946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
第三條咸陽職業技術學院創始于1937年,2004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學院位于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大道,學院占地1306畝,校舍建筑面積34.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9.3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4億元。建有創新發展行動計劃校企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項目2個,省級高職示范性實訓基地3個,院內實訓室、實訓基地238個、院外實訓基地191個。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29萬冊,電子圖書2000GB。招生專業51個,涵蓋機械、電子、農林、化工、建筑、醫學、財經、旅游、師范、藝術等10多個門類,主要為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開展各種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認真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八公開”制度,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收費標準公開、錄取分數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錄取原則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辦法公開。全面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招生工作由學院黨政統一領導,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重大問題由黨委會議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由招生委員會統一策劃實施,保證決策的貫徹落實。
第六條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策劃和實施。
(2)組織安排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3)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新生錄取等各項工作。
(5)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高職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工作,及時新生錄取名冊、個人檔案等資料的移交工作。
(7)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8)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第七條招生工作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堅持招生工作“六不準”,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劵和物品;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造成責任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個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學院發展規劃,認真做好學院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及時報送學院當年省內外的招生計劃、辦理計劃審批手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院依據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院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學院有權作退檔處理。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一條對進檔考生相關科目的成績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二條學院對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三條學院對男女生招收比例沒有限制,各專業均無需另外加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