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2 18:02:51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十條預留計劃: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預留計劃在總計劃1%以內,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本科招生專業為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康復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預防醫學、護理學、中藥學、藥學、藥物制劑、中藥資源與開發、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漢語言文學、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中藥制藥、制藥工程、中醫兒科學、中醫骨傷科學、助產學。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調檔比例: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檔案,調閱比例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三條體檢要求:根據醫藥類專業培養特點,建議殘疾學生、肝功能異常或澳抗陽性者慎報,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其他體檢條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不限。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后的外語課全部為英語。
第十五條優惠政策: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錄取及分專業原則: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愿不滿,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第一志愿未滿,則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學校對已調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將調檔線上所有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第一、二、三、四、五、六專業依次錄取,處理完前一考生后再處理下一考生。同等條件下,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投檔成績低而所報的所有專業都已滿額、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對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學生分數和等級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根據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考科目范圍填報志愿,學校對已調檔的考生,根據其填報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江蘇錄取規則:學校對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如下:
選測科目等級要求: BB |
其他建議選測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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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測科目等級要求:4C1合格 |
政治 |
地理 |
化學 |
生物 |
對已調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將調檔線上滿足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至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第一、二、三、四、五、六專業依次錄取,處理完前一考生后再處理下一考生。同等條件下,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