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學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1 21:34:12高考網整理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國家獎、助、貸
政府出資或中央財政出資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還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學校獎學金
1.仰恩大學設立“仰恩獎學金”、“吳慶星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各類企業獎學金等各項獎學金。
2.各項獎學金,在每學年開學后的第二周開始按學校規定程序評選。
3.每學年發放獎學金的總額度,由學校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
1.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校方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2.申請助學貸款條件:
a.家庭經濟困難;
b.學習成績良好;
c.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d.遵守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承諾正確使用貸款,并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
3. 應提供的貸款申請材料如下:
a.學生本人貸款申請書(須經家長簽名蓋章方有效);
b.由家庭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當年家庭經濟困難證明(需經經辦人簽名蓋章的原件);
c.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高考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d.學生家庭戶口簿復印件及父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新生,開學到校后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相應的貸款申請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再報到注冊。
5.學生申請貸款時弄虛作假,提供假材料、假證明,一經查出,銀行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學校立即取消其學籍。
第十八條 退費規定
退學學生退費按照《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價費[2013]41號)執行。
第十九條 在校生應征入伍規定
學生注冊入學取得學籍后,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憑入伍通知書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其余事項按照國家、省級相關政策執行。
第九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完成所有教學環節,達到畢業要求,由我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教育部電子注冊)本科畢業證書。凡已達到畢業要求,并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我校授予其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十章 就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學校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協助推薦。我校畢業生就業主要去向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營(外資、合資)等非公企業。我校每年為國家選送一批選調生,組織畢業生參加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為部隊、“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選送優秀畢業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高考政策調整,則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仰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仰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95)22091988 22085622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仰恩大學
郵 編:362014
傳 真:(0595)22082017
網 址:http: //www.yeu.edu.cn
電子信箱:yeu@yeu.edu.cn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