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長春健康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0-06-10 15:44:45高考網整理
2020年長春健康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錦河街155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一)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二)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三)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四)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五)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六)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七)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八)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九)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十)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
(十一)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十二)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十三)智能產品開發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十四)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十五)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十六)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5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基本內容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可咨詢學校學生資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