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寧波理工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3 17:31:00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志愿填報與錄取
第十二條 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工作統一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入圍考生填報錄取院校志愿時,高考總分須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第二段分數線,并將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專業志愿須填本人所入圍的專業。
第十三條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計算:“三位一體”綜合成績由高中學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方法同書面評審的學考成績折算方法。
第十四條 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投檔基準線,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排序中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中學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六章 時間安排
第十七條 學校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與材料上傳:5月18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下午17:00;
2.書面評審:6月7日至6月13日;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6月14日至6月20日;
4.綜合素質測試通知書(準考證)打印:6月21日至7月12日;
5.綜合素質測試:7月13日-14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6.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7月16日起。
第七章 收費及標準
第十八條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收費標準為140元/人,按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后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學校不接受現場繳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考費概不退還。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錢湖南路1號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5100
聯系電話:0574-88229100
傳真號碼:0574-88130193
電子郵箱:zsb@nit.zju.edu.cn
學校主頁:www.nit.zju.edu.cn
招生網主頁:zsw.nit.zju.edu.cn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網址:zsw.nit.zju.edu.cn“三位一體”網上報名專欄
第二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內容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4-88229097。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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