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招生考試經費
2020-04-17 08:50:09網絡整理
十六、招生考試經費
51.各市、縣(區)招生考試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列支。高校招生經費,在本校事業費列支。
52.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
53.對參與命題、監考、評卷、巡考、錄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應付給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由各地根據實際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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